聲級計運用之前需求校準
發布時間: 2015-07-29 點擊次數: 1490次
聲級計運用之前需求校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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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級計是依據世界和國家規范依照必定的頻率計權和時刻計權丈量噪聲的儀器,適用于室內外環境、交通、機器設備、修建等各種噪聲的監測或丈量。 一、聲級計精度等級的闡明 1、按度等級分為1級和2級,新聲級計規范不再有0型和3型。 2、規范對運用的聲級計規則:“選用2級以上",2級以下聲級計國家不計量。 3、聲級計精度的區別:1)1級聲級計的度±0.7dB; 2)2級聲級計的度±1dB。 二、聲級計運用前要校準 1、聲級計丈量是經過聲信號(聲波)導致空氣振蕩的振蕩波對聲級計前端的傳聲器(話筒頭)金屬膜片的振蕩波信號轉換成電信號,再經計權網絡、電路運算擴大后,由數字或電表方法顯現噪聲分貝值。 2、而空氣的質量是不穩定的,如:空氣的溫度、濕度、大氣壓等受環境及其它因素的影響會隨時發生變化,這么要確保傳聲器金屬膜片承受的空氣振蕩波信號的性就要對傳聲器的靈敏度進行相應調整。 3、對傳聲器靈敏度進行調整的進程即是對聲級計進行校準。 4、規范規則:“1級聲級計要用1級聲校準器進行校準,2級聲級計要用1級或2級聲校準器進行校準"。校準器是通用的,一起采購多臺聲級計只需配一臺校準器。 5、校準器的選用:1)1級:HS6021聲校準器(1580元/臺); 2)2級:HS6020聲校準器(980元/臺)。 各種噪聲測規范規則的噪聲丈量方法: 對于噪聲丈量方法,國家現已對于不一樣目標制訂了幾十個國家規范和部頒規范,通常,應按這些規范進行噪聲丈量,這么也有利于丈量成果可以相互比較。 一、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規范》 1.丈量儀器為積分均勻聲級計或環境噪聲主動監測儀,丈量35dB以下的噪聲應運用1型聲級計,丈量時傳聲器加防風罩。 2.丈量儀器時刻計權特性設為“F"檔,采樣時刻間隔不大于1s。 3.丈量氣象條件:丈量應在無雨雪、無雷電天氣,風速為5m/s以下時進行。 4.測點方位: 1)通常情況下,測點選在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源鴻溝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間隔不小于1m的方位。當鴻溝有圍墻且周圍有受影響的噪聲靈敏修建物時,測點應選在鴻溝外1m、高于圍墻0.5m以上的方位。當鴻溝無法丈量到聲源的實踐排放狀況時(如聲源位于高空、鴻溝設有聲屏障等),應一起在受影響的噪聲靈敏修建物野外1m處另設測點。 2)室內噪聲丈量時,室內丈量點位設在距任一反射面zui少0.5m以上、距地上1.2m高度處,在受噪聲影響方向的窗戶敞開狀態下丈量。 3)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源的固定設備構造傳聲至噪聲靈敏修建物室內,在噪聲靈敏修建物室內丈量時,測點應距任一反射面zui少0.5m以上、距地上1.2m、距外窗1m以上,窗戶封閉狀態下丈量。被測房間內的其他也許攪擾丈量的聲源(如電視機、空調機、排氣扇以及鎮流器較響的日光燈、作業時作聲的時鐘等)應封閉。 4)丈量時段分別在晝間、夜間兩個時段丈量。夜間有頻發、偶發噪聲影響時一起丈量zui大聲級。 5)被測聲源是穩態噪聲,選用1min的等效聲級。 6)被測聲源是非穩態噪聲,丈量被測聲源有代表性時段的等效聲級,必要時丈量被測聲源整個正常作業時段的等效聲級。 聲級計的校準: 對傳聲器的靈敏度進行調整的進程即是對聲級計進行校準 聲級計運用之前為何要校準? 1、聲級計丈量是經過聲信號(聲波)導致空氣振蕩的振蕩波對聲級計前端的傳聲器(話筒頭)金屬膜片的振蕩波信號轉換成電信號,再經計權網絡、電路運算擴大后,由數字或電表方法顯現噪聲分貝值。 2、而空氣的質量是不穩定的,如:空氣的溫度、濕度、大氣壓等受環境及其它因素的影響會隨時發生變化,這么要確保傳聲器金屬膜片承受的空氣振蕩波信號的性就要對傳聲器的靈敏度進行相應調整。 3、對傳聲器靈敏度進行調整的進程即是對聲級計進行校準。 4、國家規范規則:“丈量儀器在丈量前后必須用聲級校準器進行校準,校準的儀器的示值誤差不得大于0.5dB,不然測試無效"。 聲級計的計量: 1、聲級計歸于國家強行檢定(計量)儀器,必須按國家JJG188-2002《聲級計》檢定規程進行計量。 2、聲級計作為計量儀器,聲級計運用必需帶有計量證書。按國家《計量法》規則,每年要強檢一次。 3、聲級計的選用要契合丈量要求的精度及功用(合格),還要帶有《計量證書》(合法),不然所測的數據就不必定可用。 計量與校準的關系: 1、計量檢定是在特定的規范環境下進行的; 2、計量是聲級計合法運用的必要條件,但它不能確保在非規范環境(溫度、濕度、大氣壓不一樣)下測試的性; 3、聲級計只有在計量合法運用周期內(一年)按要求進行校準以及校準復核,才干確保測試數據的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