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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動試驗臺兩種試驗連續工作時間的鑒定方法
振動試驗臺連續工作時間的檢定方法
1、空載試驗
振動試驗臺空載。臺面中心剛性連接加速度計,其輸出經測振儀接電平記錄儀。
在規定的空載頻率范圍內,以1倍頻程/分的掃頻速率和規定的空載zui大加速度幅值及相應的位移幅值定位移一定加速度往復掃頻振動,按規定的連續工作時間連續運行,振動臺應正常工作,定振精度符合規定要求。
2、負載試驗
振動試驗臺滿載。在規定的zui大位移幅值的上限頻率上以zui大位移幅值定頻振動,分別在垂直和水平方向上按規定的連續工作時間連續運行,振動臺應正常工作。